领益智造: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3-06  领益智造(002600)公司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曾芳勤女士出具的《关于提议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曾芳勤女士;

2、截至本公告日,曾芳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4,536,84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06%;通过领胜投资(江苏)有限公司间接持有4,139,524,02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9.07%。曾芳勤女士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284,060,86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61.13%的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提议人曾芳勤女士享有董事会提案权;

3、提议时间:2024年3月5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提议人曾芳勤女士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等因素,提议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可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

划等,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

4、回购股份价格的区间: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

7、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具体内容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曾芳勤女士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曾芳勤女士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曾芳勤女士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时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