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益智造: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7日和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4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科技”)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成都领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领益”)与工商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别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本次使用的担保额度 |
资产负债率<70%的控股子公司 | 1,500,000.00 | 成都领益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合计 | 1,500,000.00 | - | 10,000.00 |
被担保人成都领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并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支行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债务人:成都领益科技有限公司
1、被保证的主债权
公司、领益科技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工商银行依据其与成都领益于2024年9月28日签订的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借款币种为人民币,金额为100,00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亿)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自主合同项下首次提款日起算。
2、保证范围
公司、领益科技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方式
公司、领益科技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商银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875,107.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47.95%。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809,471.37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0,570.9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53,080.0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