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益智造: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52号)(以下简称“批复”),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