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佰集团:关于参与四川省盐边县红格南钒钛磁铁矿采矿权拍卖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6  龙佰集团(002601)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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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3-123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四川省盐边县红格南钒钛磁铁矿采矿权拍卖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四川省盐边县红格南钒钛磁铁矿采矿权拍卖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增加公司钒钛磁铁矿资源储量,提升行业地位和经济效益,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冶金新立钛业有限公司拟参与四川省盐边县红格南钒钛磁铁矿采矿权(以下简称“红格南矿”)拍卖出让(以下简称“本次拍卖”),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参与本次拍卖报名、竞拍等工作。

本次竞拍保证金为人民币2亿元整,本次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105万元(具体竞拍金额以成交价格为准),截止目前竞拍尚未开始,竞拍结果和成交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参与本次拍卖不构成关联交易,如按照本次竞拍保证金及拍卖起始价参与本次拍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参与本次拍卖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冶金新立钛业有限公司

2、主体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725,879.83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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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13410966K

5、成立日期:1999年7月5日

6、公司注册地: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913号

7、法定代表人:刘红星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矿山机械制造;专用设备修理;矿山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持股比例
1公司722,809.83722,809.8399.5771%
2云南长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600.0000.2204%
3昆明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470.001,470.000.2025%
合计725,879.83724,279.83100.00%

三、本次拍卖具体情况

2023年10月16日,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了《四川省盐边县红格南钒钛磁铁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以下简称“本次拍卖公告”),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四川省盐边县红格南钒钛磁铁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工作,本次拍卖相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拍卖出让人

名称: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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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四川省盐边县红格南钒钛磁铁矿开采矿种:铁矿地理位置:盐边县新九镇面积:5.782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号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拐点号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X(m)Y(m)X(m)Y(m)
12945962.5334497259.46122946291.5334499073.46
22946271.5334497343.46132946389.5334499225.46
32946801.5334497609.46142946389.5334499875.46
42947016.5334498034.46152945937.5334500279.46
52947048.5334498315.46162944888.7034500171.37
62946973.5334498520.46172944888.7034499114.55
72946771.5334498572.46182944092.3834499114.55
82946771.5334498666.46192944092.5234498035.53
92946712.5334498747.46202944704.1834498035.61
102946536.5334498748.46212945007.5334497407.46
112946300.5334498823.46*1969700

资源储量:铁矿石32.5579亿吨、TiO

2.8527亿吨、V

O

598.56万吨、Co

48.84万吨。

开采标高:+1969米~+700米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认真履行矿业权税费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相关义务。

拟出让年限:30年,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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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人民币105万元。出让收益率:1.8%。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含)以上,实缴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不接受联合体竞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买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拍卖活动)。

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竞买人或其实控人须有控股的企业具备大型矿山开发经历、拥有列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库的生产矿山。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3年11月15日10:00

地点: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本次拍卖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本次拍卖申请报名现场提交书面竞买申请,提交本次拍卖公告要求的纸质报名材料。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1月14日。

竞买人还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到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经审查,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且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审查通过当日收到意向竞买人签署的《竞买承诺书》和《保密承诺书》后,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资格后的意向竞买人为竞买人。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出让设置出让保留价和最高限价,采取“限价拍卖+综合评比”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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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公开出让。首先进行现场竞价,当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宗矿业权流拍;最高报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低于最高限价时则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若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2家或2家以上竞买人愿意参与综合评比,则转入综合评比阶段(综合评比规则详见出让文件)。评比委员会经过评定,确定各竞买人的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最高者为竞得人,按最高限价成交。

(八)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2、出让人提供的资源储量情况为地勘单位勘查评价的结果,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资源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差异,对此,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竞买人需认真考察与实地踏勘,详细了解该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拟出让区块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竞得人不得以资源储量、品质、开采条件等因素为由对成交结果、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提出退款、索赔,退还交易服务费、出让收益(金额部分)等。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土地、地上附着物的使用和补偿均由竞得人与权利人按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4、矿山开采规模不得低于攀西国家级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产业准入条件和标准。

5、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现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达到国家“三率”指标。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6、拟出让区块范围与已建的G5京昆高速、在建的G4216蓉丽高速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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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规划待建的SD攀枝花绕城高速直线距离较近,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应加强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接。

7、竞得人在开发利用过程中,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需严格落实相应生态环境管控要求,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林地、草地等相关保护及占用规定。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8、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9、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九)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成交后,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交易服务费、缴纳履约保证金(仅适用于评比成交的情形)、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并会同相关部门对竞得人开展企业失信联合惩戒。

(十)其他内容

1、资料查阅。由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本次出让涉及的相关地质资料,意向竞买人按照相关规定向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查询使用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通知书,到自然资源厅办理《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事宜。

3、出让收益缴纳。《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采矿权竞得人按照《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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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拍卖竞争确定的成交金额;开采时,每年按照铁矿产品、钛矿产品上年度销售收入的1.8%和钴矿产品上年度销售收入的1.2%缴纳采矿阶段出让收益(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出让收益率×矿产品年度销售收入),钒及其他伴生矿种出让收益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

4、办理采矿权登记。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金额部分)。《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竞得人备齐登记资料到自然资源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四、本次竞拍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矿产资源储备,降低原材料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及业绩的影响,参与本次竞拍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

五、后续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安排

鉴于竞拍结果和成交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参与竞拍存在的风险

1、根据本次拍卖公告,公司能否竞拍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综合考虑标的资源状况及公司资金情况,审慎决策参与竞拍,控制风险。

2、本次拍卖过程中,如公司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可能受到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无法收回。

3、由于红格南矿资源储量大且未来开发投资金额大,红格南矿开采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以及与采矿相关的国家与地方政府的法规政策调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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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四川省盐边县红格南钒钛磁铁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