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1-22  龙佰集团(002601)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云南国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钛股份”)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分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在境内上市的各项条件和要求,公司编制的《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云南国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分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分拆具备可行性。

本次分拆有利于公司更专注于主业发展,增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分拆上市方案具有商业合理性、必要性,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本次分拆后,公司与国钛股份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

本次分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分拆后,国钛股份具备规范运作的能力,公司亦能够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2、本次分拆将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3、本次分拆涉及的公司股东大会、深交所、证监会等有关审批、审核、注册等事项,公司已在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通过相关审批、审核、注册

程序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4、本次分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5、本次分拆相关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本次分拆的相关议案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分拆的总体安排,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项。

7、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未直接持有国钛股份股份,其合计间接持有国钛股份的股份比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通过公司间接持有的除外)为2.49%,合计不超过国钛股份在本次分拆前总股本的10%,上述持股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分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8、本次分拆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分拆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有效。

9、本次分拆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相关有权主管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二、关于合资成立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的独立意见

本次投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所涉及投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是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作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对其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能够充分利用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资源,通过专业的投资机制和投资方式,创新业务模式,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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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冠周

邱冠周梁丽娟李力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