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佰集团: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晓红)

查股网  2024-04-24  龙佰集团(002601)公司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于晓红)

作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4次,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1-

独立董事

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于晓红40400

参会期间本人均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本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3年度,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序号时间董事会届次事项发表意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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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1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增持计划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3年3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关于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3年3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同意
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情况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十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次会议,对会议审议的事项无异议。

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身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本人对需审议的各个议案均进行认真的了解及分析,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有效进行审核,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2023年度的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3、重点关注公司财务及依法运营情况,提出合理建议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勤勉的态度,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及财务部门等就公司业务、财务、运营等各个方面进行沟通,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并关注公司依法运营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4、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为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还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5、督促公司持续规范治理,完善内控机制2023年,本人持续关注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有关法律法规的新增、修订情况,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则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

体情况,获取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并运用专业知识,做出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会议,利用参会的机会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主持召开了1次专门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同公司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培训和学习履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河南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培养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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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姓名于晓红
电子邮箱yuxiaohong@hit.edu.cn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特此报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于晓红

2024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