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9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协同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但由于时间紧迫,工作量大,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回复工作已近尾声,为进一步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以期有更充裕的时间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相关回复工作并对外披露。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回复工作,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此次再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最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