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各位董事均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