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66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同意和确认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普华永道中天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作为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以往年度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完成2022年度及其他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2023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拟就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61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和项目成员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8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4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64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4.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5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84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9家,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2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起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19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潘振翔,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施金辉,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起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18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项目的关键审计合伙人,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受聘为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伟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潘振翔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施金辉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受聘为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伟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潘振翔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施金辉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拟就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61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较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171万元,同比增加10%。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本次续聘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充分沟通,我们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普华永道中天在过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提议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普华永道中天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我们认为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提交公司将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经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始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相关资质文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