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查股网  2024-04-27  以岭药业(002603)公司公告

关于对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4】第07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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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1-2
附表3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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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4】第0729号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药业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6日签发了勤信审字【2024】第186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的规定,以岭药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以岭药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以岭药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以岭药业公司实施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以岭药业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以岭药业公司2023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附表: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此页无正文,为勤信专字【2024】第0729号《关于对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石朝欣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常素兰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