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力3: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证券代码:400083 证券简称:龙力3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根据审计报告和债权核查情况,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现有财产在清偿各类债权后将无剩余资产向出资人分配,出资人权益为零。为挽救公司,避免公司破产清算,出资人和债权人需共同作出努力,共同分担实现公司重生的成本。因此,重整计划将对公司出资人的权益进行调整。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立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出资人组由截至2022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包括全部确权和未确权股东)构成。上述股东在2022年12月28日至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前,因交易或非交易原因导致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效力及于其股份的承继人及/或受让人。
三、出资人权益调整的方式
(一)缩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
公司总股本为599,561,402股,可用于转增的资本公积金为1,841,180,496.7元。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每3股缩为1股,总股本缩减至199,853,800.67股。缩股后,按照每10股转增92.12股的比例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股本1,841,053,211.74股,总股本扩大至2,040,907,012.41股。
(二)转增股票的用途
公告编号:2022-039上述转增所得的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而是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部分由投资人有偿受让,部分向债权人进行分配以抵偿债务及重整计划特别约定事项使用。
1. 引入重整投资人
投资人将通过支付重整投资对价的形式,受让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方式形成的股票,并最终取得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的80%。投资人预计将获得公司1,632,725,609.93股转增后的股票,最终以股转系统实际转增数为准。投资人重整投资对价用于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顺位清偿有担保财产债权(含融资租赁拟制优先债权)、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按债权占比向全体普通债权人现金清偿,及用于重整成功后维持并扩大产能、销售等提供流动资金。
2. 清偿债务及其他特别约定事项使用
剩余转增后的208,327,601.81股将用于抵偿公司债务及重整计划特别约定事项使用。
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预计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实质改善,可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得以提升,将继续为持续经营和持续盈利创造条件,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营运价值,降低重整成本,有利于保护广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