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记科技: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超过1%的公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姚文琛先生的告知函,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8日期间,姚文琛先生作为所有人的泰润熹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深圳市泰润海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润熹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大宗交易 | 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8日 | 40.92 | 6,500,000 | 1.58 |
二、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深圳市泰润海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润熹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218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8日 | ||||
股票简称 | 姚记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605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A股 | 650.00 | 1.58 | ||||
合 计 | 650.00 | 1.58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1,539.3857 | 52.31 | 20,889.3857 | 50.7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697.7979 | 33.27 | 13,047.7979 | 31.6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841.5878 | 19.05 | 7,841.5878 | 19.05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备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