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记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文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姚文琛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4,122,00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姚文琛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文琛先生前次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届满,在减持期内未发生减持。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姚文琛先生减持计划已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股份27,798,8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5%。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