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杭州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锐奇技术”)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锐奇技术 | 是 | 14,600,000 | 17.16% | 3.33% | 否 | 否 | 2024年9月5日 |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自身融资需求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锐奇技术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应坚先生为锐奇技术的实际控制人,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锐奇技术 | 是 | 9,240,000 | 10.86% | 2.10% | 2023年9月25日 | 2024年9月5日 | 杭州领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坚先生与锐奇技术为一致行动人。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前质押股份数(股) | 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合计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合计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锐奇技术 | 85,080,000 | 19.38% | 50,840,000 | 56,200,000 | 66.06% | 12.80% | 0 | 0 | 0 | 0 |
应坚 | 23,138,220 | 5.27% | 6,100,000 | 6,100,000 | 26.36% | 1.39% | 0 | 0 | 0 | 0 |
合计 | 108,218,220 | 24.65% | 56,940,000 | 62,300,000 | 57.57% | 14.19% | 0 | 0 | 0 | 0 |
注:1、上述表格中若各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2、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份质押系公司控股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应坚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100,000股,未来一年内到期 (包含前述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1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6.36%,占公司总股本的1.39%。锐奇技术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1,6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8.90%,占公司总股本的
9.47%;未来一年内到期(包含前述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56,2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6.06%,占公司总股本的12.80%。应坚先生及锐奇技术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应坚先生及锐奇技术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应坚先生及锐奇技术的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及质押资料。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