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董事会决议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大连电瓷”)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9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已于2024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桂许燕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桂许燕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
其联系方式为:
电话:0571-85097356;传真:0571-85097356;邮箱:gxuyan@insulators.cn;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B座16 楼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简历
桂许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8月出生,硕士,税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先后任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高级专员、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大连电瓷证券部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浙江长龙航空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大连电瓷证券部部长。桂许燕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桂许燕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5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量的比例为0.000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桂许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