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2月2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543,509.37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952,182,461.39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05,113,329.27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05,113,329.27元。
公司拟定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截止11月29日总股本439,073,22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4,279,400股股份数量后的434,793,8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3,478,866.28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由于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届时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