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送达。会议应表决董事7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7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永新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经营流动性,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北京中公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49%)49%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并以北京中公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名下 CP00-1804-0012 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提供抵押担保。此次具体贷款额度、期限、方式等以公司最终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同时,公司拟授权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层或者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7月17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决定将上述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