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份减少)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公教育股票代码:002607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陕国投?云起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住址及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23年7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 ......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陕国投?云起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中公教育/上市公司 | 指 |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准则 15 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 |
法定代表人 | 姚卫东 |
注册资本 | 396401.2846万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000220530273T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主要经营范围 |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长期 |
成立时间 | 1985年1月5日 |
主要股东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交控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有无居留权 | 职务 |
姚卫东
姚卫东 | 男 | 610113197107261650 | 中国 | 西安 | 无 | 董事长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没有持股达到或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基于自身管理配置需求,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中公教育股份未来 12 个月变动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继续增持中公教育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2023年7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304,537,3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4%)。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大股东。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陕国投?云起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4,537,300.00 | 5.10% | 304,537,300.00 | 4.94% |
合计 | 314,537,300.00 | 5.10% | 304,537,300.00 | 4.94%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陕国投?云起1号证券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姚卫东)
2023年7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陕国投?云起1号证券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姚卫东)
2023年 7月 25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b座 |
股票简称 | 中公教育 | 股票代码 | 00260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陕国投?云起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 314,537,300.00股 持股比例: 5.1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数量: 减少10,000,000.00股 变动比例: 0.16% |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 式 | 时间: 2023.7.24 方式: 大宗交易 |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陕国投?云起1号证券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姚卫东)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