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落实向金融机构融资事宜,公司拟以自有的土地、房产及子公司股权等资产,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信托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额最高不超过50亿元的担保,在此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者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对具体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和签署担保手续。
二、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的土地、房产及子公司股权等资产,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信托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额最高不超过50亿元担保,在此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控股的子公司。
1、企业名称: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51426892J
3、法定代表人:王振东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38号B座9层911室
5、注册资本:9,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0-02-04
7、经营范围:教育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教育咨询;文化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投资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公共关系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职业中介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力资源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经营电信业务;出版物批发。(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职业中介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力资源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经营电信业务、出版物批发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748,869.96 | 707,730.69 |
负债总额 | 749,474.80 | 713,046.47 |
净资产 | -604.84 | -5,315.78 |
项目 | 2023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 | 2022年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88,820.95 | 482,333.10 |
利润总额 | 4,691.46 | -118,874.00 |
净利润 | 4,710.95 | -100,881.60 |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情况
1、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差额补足或流动性支持等。
2、担保类型:因日常经营需要申请信贷业务而产生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贷款、履约担保等。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方式、期限等有关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通过提供担保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推动公司业务有效开展。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