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对2023年上半年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经核查: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陈玉琴 江 涛 张轩铭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