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关于公司借款和担保的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借款和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近日,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中信芜湖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2023信芜银字第23whA0068号),中信芜湖分行向公司提供2.8亿元的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与中信芜湖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并发放首笔贷款7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永新及其他相关方等为该笔授信额度下的贷款事项提供资产抵押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鉴于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8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以自有的土地、房产及子公司股权等资产,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信托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额最高不超过50亿元的担保,在此担保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以上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者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对具体事项进行决策和签署相关手续。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6月27日、2023年8月18日、2023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0)、《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69)、《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3-070)、《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78)。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未超过上述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企业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69572180743.负责人:王华4.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北京中路7号5.成立日期:2009-10-196.经营范围: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范围内,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外汇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及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经营的业务。
三、授信合同的主要内容
1.授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2.受信人: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授信金额:2.8亿元,在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4.授信期限:三年。
四、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2.借款人: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借款金额:7000万元;4.借款期限:2024年1月17日起至2025年1月17日止;5.借款利率:年利率3.8%;6.借款用途:日常流动资金周转;7.担保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永新及其他相关方等为该笔贷款业务提供资产抵押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担保基本情况
1.为确保上述贷款合同的履行,公司及子公司以其名下自有资产等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并与中信芜湖分行分别签署了相关担保合同,主要抵押物情况如下: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自有土地,坐落于亳州市合欢路南侧、夏云路东侧、张良路西侧、茴香路北侧;产权证号:皖(2021)亳州市不动产权第 005700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89043.80㎡。
(2)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自有土地、房产,坐落于巢湖市金山路东侧(亚夏雪佛兰4S店)1;产权证号:皖(2019)巢湖市不动产权第5457345号;房产建筑面积3104.15㎡,土地使用权面积5768.76㎡。
(3)公司全资子公司巢湖亚夏凯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名下自有土地、房产,坐落于巢湖市金山路东侧(亚夏雪佛兰4S店);产权证号:皖(2022)巢湖市不动产权第0022914号;房产建筑面积2760.42㎡,土地使用权6727.09㎡。
(4)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博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名下自有土地、房产,坐落于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太阳路2988号10幢1室;产权证号:苏(2017)苏州市不动产权第7000858号;房产建筑面积7566.96㎡,土地使用权面积7843.00㎡。
2.李永新和其配偶许华分别与中信芜湖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确保上述贷款合同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贷款及担保有利于公司补充日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需要,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芜湖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