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证券事务代表变更情况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顾盼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顾盼女士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顾盼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对公司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及股权管理等工作的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龚亚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龚亚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3433677联系传真:010-83433666电子邮箱:ir@offcn.com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B座
三、备查文件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个人简历
龚亚芳,女,1985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19年8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自2019年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龚亚芳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龚亚芳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