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场及电话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同时,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关于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需披露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2024年半年度报告将于2024年8月29日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