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20 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05 月2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5 月20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 号汉华世纪大厦B 座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永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80 名,代表股份
1,446,765,25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458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1,044,399,6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934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75 人,代表股份402,365,6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5241%。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77 人,代表股份703,081,96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000%。
4.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 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438,275,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132%;反对7,52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01%;弃权96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4,591,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24%;反对7,52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02%;弃权96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4%。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36,955,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219%;反对8,9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71%;弃权88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3,272,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47%;反对8,9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98%;弃权88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4%。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1,437,729,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755%;反对8,03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56%;弃权99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4,046,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49%;反对8,03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33%;弃权99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8%。
4、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永新、鲁忠芳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92,854,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52%;反对9,37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38%; 弃权8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2,85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52%;反对9,3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38%;弃权8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7,021,0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6353%;反对18,899,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64%;弃权84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83,337,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18%;反对18,899,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82%;弃权84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1%。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 年度薪酬及确定2026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永新、鲁忠芳及江荣海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92,411,4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23%;反对9,60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64%; 弃权1,06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2,411,4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23%;反对9,60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64%;弃权1,06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3%。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36,086,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619%;反对9,62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55%;弃权1,05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2,403,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12%;反对9,62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94%;弃权1,05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4%。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09,412,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4182%;反对36,480,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15%;弃权8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5,729,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873%;反对36,480,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86%;弃权8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转回信用减值损失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36,404,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838%;反对9,61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49%;弃权74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2,720,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63%;反对9,61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2%;弃权74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38,049,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976%;反对7,99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28%;弃权71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4,366,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04%;反对7,99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74%;弃权71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刘海涛、张剡
(三)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 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