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3-044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1月6日,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苏亚金诚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创立于1996年5月。1999年10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7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
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2月2日,经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14-16层
(5)业务资质:苏亚金诚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司法鉴定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格。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情况: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加入任何国际会计网络。
(8)人员信息:苏亚金诚首席合伙人为詹从才。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苏亚金诚从业人数共有875人。其中,合伙人44人,注册会计师32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共有187人。
(9)业务信息:苏亚金诚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42,526.4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06.0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720.31万元。2022年度,苏亚金诚共承担35家上市公司以及110家挂牌公司审计业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7,858.71万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627.52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38 | 制造业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C26 | 制造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C33 | 制造业 | 金属制品业 |
C35 | 制造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F52 | 批发和零售业 | 零售业 |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35 | 制造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I6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C38 | 制造业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C29 | 制造业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L72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商务服务业 |
2022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2家。2022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数量: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苏亚金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还在审理中,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该起诉讼不会影响苏亚金诚的执业能力。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8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序号 | 处理处罚类型 | 处理处罚机关 | 处理处罚决定文件号 | 处理处罚日期 | 是否影响目前执业 |
1 | 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 江苏证监局 | 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5号 | 2020年2月21日 | 否 |
2 | 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 江苏证监局 | 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10号 | 2020年11月19日 | 否 |
3 | 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 江苏证监局 | 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56号 | 2022年5月24日 | 否 |
4 | 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 江苏证监局 | 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1号 | 2023年1月30日 | 否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戴庭忠,200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2月开始在本所任职,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挂牌公司0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宇,2005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3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挂牌公司0家。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1999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3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报告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24家,挂牌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戴庭忠、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宇和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苏亚金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苏亚金诚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29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该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议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3 年
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如下: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遵循执业准则,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审计费用公允,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我们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工作勤勉尽责,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该事项在董事会表决时表决程序合法。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