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监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给公司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监事五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明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