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ddx.gubit.cn  2023-08-26  捷顺科技(00260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捷顺科技股票代码00260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恒波唐琨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A座23F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A座23F
电话0755-831185420755-83112288-8829
电子信箱whb@jieshun.cnstock@jieshun.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653,101,654.99450,719,869.3044.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0,059,687.22-38,667,726.50177.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3,561,697.09-45,761,789.75151.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3,431,644.22-151,157,697.21168.4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65-0.0607176.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63-0.0597177.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8%-1.67%2.9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708,466,524.913,832,233,950.52-3.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371,844,090.232,359,523,039.240.5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3,98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唐健境内自然人25.88%168,062,744128,297,058质押45,150,000
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2.93%83,965,0170
刘翠英境内自然人11.04%71,677,28355,182,962冻结9,832,841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大西部丝绸之路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1.37%8,920,4550
蒋东濬境外自然人1.02%6,633,8000
张天虚境内自然人0.98%6,350,268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科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91%5,882,908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德瑞兴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9%5,798,645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5%5,542,9680
李玲境内自然人0.78%5,083,9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上述前10名股东中的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大西部丝绸之路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持有公司股票,截止本报告期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8,920,455股。截至2017年10月27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已届满12个月,并于2017年10月27日上市流通。(2)上述前10名股东中的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公司战略投资者,其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健先生、刘翠英女士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83,965,017股,截至2019年7月24日,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发展方向明确,各项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