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A座23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建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影响到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