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A座23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唐健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陈晓宁女士已退休离任,为了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有序运作,经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蔡志敏先生(后附个人简历)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超过30%,选举董事事项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捷顺智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城科技”)增资人民币1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智城科技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智城科技100%股权。本次增资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的稳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和长远利益,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及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减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对深圳市捷顺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顺通”)进行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9,900万元,减资完成后,捷顺通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减至100万元,公司仍持有捷顺通100%股权。本次减资有利于公司推进业务整合,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资金利用率,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及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减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5年4月10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A座2306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