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晓宁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陈晓宁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非独立董事退休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6)。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蔡志敏先生(后附个人简历)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补选董事事宜。蔡志敏先生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蔡志敏,男,出生于1982年12月,工学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任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停车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2021年9月,兼任路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9月至2023年l月,兼任鹏城智慧共享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至今,兼任鹏城智慧共享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
蔡志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