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锦荣)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爱康科技(002610)公司公告

本人徐锦荣作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公司有关会议的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1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6次。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我均投了赞成票。在召开董事会之前,我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董事会会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2年度,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参加了各专业委员会的全部会议,在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科学的建议,做出公正、独立的判断。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相关会议届次、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发表日期会议届次事项意见类型
2022年10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12月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事前认可;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12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关于提名胡希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履职以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了专业意见。

2、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2022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介绍初审意见情况,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履职以来,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四、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我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2022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故2022年度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3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市场形象。

(徐锦荣)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