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苏州慧荣科技有限公司新增融资提供担保,江苏能链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爱康富罗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能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担保风险。涉及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应回避表决,且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也应当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胜刚 刘会荪
徐锦荣 胡希荣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