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610证券简称:爱康科技公告编号:2023-10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上午9:15至2023年9月2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9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选举黄玉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3.00 | 关于选举胡啸女士、田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关于选举胡啸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3.02 | 关于选举田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二)披露情况上述提案1、提案2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有关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上述提案1不适用累积投票制。上述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3实施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21日、9月22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邮政编码:215600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陈志杰
电话:0512-82557563;传真:0512-82557644
电子信箱:zhengquanbu@akcome.com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九日
附件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10,投票简称:“爱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选举黄玉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3.00 | 关于选举胡啸女士、田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关于选举胡啸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
3.02 | 关于选举田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注: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盖章处)
被委托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