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3-12-27  爱康科技(00261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3-13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上午9:15至2024年1月1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申请2024年度债务性融资授信的议案
2.00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3.00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3.01关于继续为苏州爱康商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2关于继续为苏州慧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3关于继续为江阴慧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4关于继续为苏州爱康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5关于继续为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6关于继续为江苏安锐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7关于继续为江西省金控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8关于继续为浙江国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9关于为杭州承辉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00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有关说明

上述提案2、提案3、提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3中部分子议案构成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回避表决。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1月9日、1月10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 邮政编码:215600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5600联系人:陈志杰电话:0512-82557563 ;传真:0512-82557644电子信箱:zhengquanbu@akcome.com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610,投票简称:“爱康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申请2024年度债务性融资授信的议案
2.00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3.00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3.01关于继续为苏州爱康商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2关于继续为苏州慧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3关于继续为江阴慧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4关于继续为苏州爱康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5关于继续为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6关于继续为江苏安锐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7关于继续为江西省金控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8关于继续为浙江国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9关于为杭州承辉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00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盖章处)

被委托人联系方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