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5: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董事会于2025年4月7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陈志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志杰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志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去上述职务后,仍在公司任职,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志杰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对陈志杰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的工作和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