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监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4  东方精工(00261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3-087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陈惠仪女士。应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惠仪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何宝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股东唐灼林先生分别提名陈惠仪女士、何宝华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以上监事候选人若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生效,任期三年。(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三)审议了《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为了体现责任和有效激励的原则,并且充分调动监事的积极性,现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为每年6万元整(税前),津贴按月发放。

因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事项,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陈惠仪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生,大学学历。曾任东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品管部助理。2010年入职东方精工,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总经理秘书, 子公司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主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惠仪女士持有本公司的股票48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经查询,陈惠仪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何宝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生,大专学历,2002年加入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售后管理,项目管理等工作,现任公司监事、项目管理部高级项目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宝华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票614,088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经查询,何宝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