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查股网  2025-03-18  东方精工(002611)公司公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要求,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克天、冯志东、涂海川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克天、冯志东、涂海川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所控制的其他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