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解质押的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发来的解除股权质押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 股数(股) | 质押 开始日 | 解除 质押日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申东日 | 是 | 2,200,000 | 2023-5-12 | 2023-9-27 |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 1.04% | 个人资金需要 |
2023年5月12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5,45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23%)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到期日为2024年4月15日。2023年9月27日,申东日先生购回上述部分股份,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东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11,559,098股,占公司总股本47.82%。本次股份解质押之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32,22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5.2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东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申今花女士、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长红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烜鼎六号”)和上
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长红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烜鼎七号”)共持有公司股份250,297,098股,占公司总股本56.57%,其中,申东日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32,220,000股,占其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2.87%,申今花女士、烜鼎六号和烜鼎七号未进行股权质押。
二、备查文件
1、股权解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