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01  朗姿股份(00261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8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40.6亿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4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0.6 亿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6,888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71%;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医管”)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10,000万元贷款,北京医管以其所持有的武汉五洲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五洲”)90%股权为本次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为北京医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北京医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北京医管提供本次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不

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2023年3月31日和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40.6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4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0.6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被担保方及担保金额在以上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额度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再次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衡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2年8月31日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63号4幢1层101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院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朗姿股份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10,956.5445,590.24
负债总额5,973.0040,766.01
所有者权益合计4,983.544,824.23
项目2022年度2023年前三季度
营业收入0.000.00
利润总额-21.95-212.40
净利润-16.46-159.30

北京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北京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担保方式:北京医管以其所持有的武汉五洲9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申东日先生、翁洁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5、最高担保本金:10,000万元

6、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协议签署日:2023年11月30日

8、协议签署地:中国北京

四、董事会意见

北京医管以其所持有的武汉五洲9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北京医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韩亚资管及其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579.69万元(其中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父亲申炳云先生向公司提供的借款利息941.61万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5,000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6,888万元(此处总金额与总余额的统计为剔除多方担保时重复计算的金额),占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7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与浦发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2、申东日及翁洁与浦发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3、北京医管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权利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