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20  朗姿股份(00261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3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40.6 亿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40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0.6亿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73,425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5.51%;其中,实际被担保方北京莱茵服装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医管”)向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富邦华一”)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朗姿医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四川米兰柏羽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朗姿股份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米兰”)为朗姿医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朗姿医管提

供本次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2023年 3 月 31 日和2023年4月 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3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40.6 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4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0.6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被担保方及担保金额在以上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额度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再次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衡注册资本:57153.412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7年3月8日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2号6栋华宇蓉国府1702-1707号房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院管理;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朗姿股份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167,618.95209,060.28
负债总额89,262.04113,394.16
所有者权益合计78,356.9195,666.13
项目2022年度2023年前三季度
营业收入9,268.1711,409.75
利润总额77.4917,795.62
净利润18.6117,309.21

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2、担保方:朗姿股份、四川米兰、申东日先生、翁洁女士

3、债权人: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到期之日(包括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票据到期日或类似债务履行期限(统称为“债务履行期限”)到期日)后三年止。

6、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7,500万元

7、担保范围: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为债务人现在或将来任何时候应向债权人偿付的主合同项下任何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杂费及其他费用)、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等)及其他损失

8、协议签署日:2024年01月19日

9、协议签署地:中国北京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朗姿医管无偿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韩亚资管及其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908.49万元(其中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父亲申炳云先生向公司提供的借款利息1,118.40万元)(未经审计)。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7,000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73,425万元(此处总金额与总余额的统计为剔除多方担保时重复计算的金额),占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5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与富邦华一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四川米兰与富邦华一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申东日与富邦华一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翁洁与富邦华一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