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6日以电话或其他口头通知方式发出,于2024年3月7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现金收购郑州集美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4年2月2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现金收购郑州集美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已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