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6日以传真、邮件等通知方式发出,经5位董事一致同意,于2024年9月27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朗曦姿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加强和提升医美上游供应链的稳定性和议价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性价比和盈利能力,公司拟与芜湖博恒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恒三号”)、朗曦美学(北京)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曦美学”)分别出资1,500万元、2000万元和65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朗曦姿颜(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曦姿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朗曦姿颜拟主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
鉴于本次交易的共同投资方(交易对方)朗曦美学、博恒三号与公司均受公司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和申今花女士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士作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朗曦姿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朗姿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