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4年11月11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财务总监常静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总经理申今花女士的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聘任侯立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3月完成对郑州集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集美”)的全部股权收购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4年9月完成对北京米兰柏羽丽都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丽都”)全部股权和湖南雅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雅美”)的控制权收购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北京丽都、湖南雅美和郑州集美在
其各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前十二个月内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主体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基于对上述收购时点前关联交易的补充确认和1-10月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至555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申东日、申今花回避表决。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发行第二期中期票据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本期拟发行中期票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为增强本期票据的偿债保障,由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债公司”)为本期票据发行提供信用增进服务,即中债公司就本期票据存续期发行人应偿还的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本金及相应票面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评估值为43,600万元的部分自有房产进行抵押用于向中债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反担保房地产抵押合同》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代理人签署与上述担保及反担保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以部分自有房地产进行抵押,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本次反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中期票据发行期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22年7月16日披露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的相关内容,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原定为不超过3年(含3年)(公告编号:2022-37)。现根据公司未来资金的使用安排,结合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实际情况,拟将已注册未发行的中期票据发行期限调整为“不超过5
年(含5年)”。除上述调整外,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期票据发行的基本方案的其他内容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相关事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已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8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