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玻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和方式:2023年9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4、会议主持人:杨渊晰先生。
5、列席人员:高管人员。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因财务性投资事项,公司调减募集资金额度1,257.00万元,并相应调整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等内容,除前述修改之外,原发行方案的实质内容无变更。方案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9,330.1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1 | 智能钢化装备及节能风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洛阳北玻高端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 | 62,646.22 | 41,659.71 |
2 | 高端幕墙玻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洛阳北玻高端玻璃产业有限公司 | 44,105.30 | 39,924.63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洛阳北玻高端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 | 19,068.73 | 17,745.83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合计 | 145,820.25 | 119,330.17 |
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重要性、时效性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投资金额。
调整后: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8,073.1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1 | 智能钢化装备及节能风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洛阳北玻高端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 | 62,646.22 | 41,659.71 |
2 | 高端幕墙玻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洛阳北玻高端玻璃产业有限公司 | 44,105.30 | 39,924.63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洛阳北玻高端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 | 19,068.73 | 17,745.83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18,743.00 |
合计 | 145,820.25 | 118,073.17 |
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重要性、时效性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投资金额。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订,编制了《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编制了《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需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相应内容进行同步调整,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对相应内容进行同步调整,相关主体就本次发行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作出了相应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