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玻股份: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06-22  北玻股份(002613)公司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937,1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的原则为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937,1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00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8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 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30000元(实际应补缴税率20%);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5000元(实际应补增税率10%);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7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咨询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滨河路20号咨询联系人:王 鑫、谢晓月咨询电话:0379-65110505传真电话:0379-64330181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 年 6 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