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玻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玻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北玻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70号)批准,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6,339.8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67.9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 于2024年11月1日出具了《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验资报告》(编号:XYZH/2024ZZAA3B0076)。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投资额为26,556.96万元, 尚未使用含利息收益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3,169.16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 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因此募集资金将产生 阶段性的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阶段性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 现金管理。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合理计划安排,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根据募集资金的阶段性闲置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 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 亿元(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 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及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 当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受 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 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 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 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额度使用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使用期 限内,任一时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五)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 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 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 其他用途。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净值变动等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监察室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 年4 月2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 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授权
公司或子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2.3 亿元人民币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滚动使 用,期限内任一时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含前述投资的 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甄清
韩斐冲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4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