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佳华: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奥佳华(002614)公司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薛祖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将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6次均为通讯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列席股东大会5次。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在2022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2022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事项独立意见类型
11月6日关于担保延续构成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4月26日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34月26日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44月26日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54月26日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64月26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74月26日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同意
84月26日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94月26日关于增加2022年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104月26日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独立意见同意
116月17日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
126月17日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独立意见同意
138月23日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
148月23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同意
1510月26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
1610月26日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2023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1710月26日关于2023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同意
1812月12日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1912月12日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2月12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同意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在2022年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到公司实地考察,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并与审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的反映公司情况。

2、对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工作的监督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22年度董事会任职期间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3、2022年,在公司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13天。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分别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就公司及子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提名,并对其任职资格、履职能力进行审核并提出专门意见。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报酬情况进行了审议;同时,为充分调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断探讨完善绩效考核体系。

3、审计委员会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2年本人共召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审议通过了审计部的工作总结及计划,并对审计工作给予了一定的指导,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和进度情况。对公司年度审计等相关事项给予了合理的建议,对财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

五、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不断加强对自身的学习,加深对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理解,积极参加证监会、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切实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3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

Email:zyxue@xmu.edu.cn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薛祖云2023年4月26日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蔡天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将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6次均为通讯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列席股东大会2次。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在2022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2022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事项独立意见类型
11月6日关于担保延续构成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4月26日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34月26日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44月26日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54月26日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64月26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74月26日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同意
84月26日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94月26日关于增加2022年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104月26日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独立意见同意
116月17日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
126月17日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独立意见同意
138月23日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
148月23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同意
1510月26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
1610月26日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2023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1710月26日关于2023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同意
1812月12日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1912月12日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2月12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同意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在2022年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到公司实地考察,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并与审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的反映公司经营状况。

2、对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工作的监督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22年度董事会任职期间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3、2022年,在公司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13天。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发展战略及可能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讨论与研究,为公司技术发展与中医理论的结合提供建议与支持,遵循传统中医理论与现代科技理念优化产品设计。

五、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不断加强对自身的学习,加深对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理解,积极参加证监会、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切实提升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3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责任与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

Email:chriscai827@163.com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蔡天智2023年4月26日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阳建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将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现场会议,6次均为通讯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列席股东大会4次。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在2022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2022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事项独立意见类型
11月6日关于担保延续构成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4月26日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34月26日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44月26日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54月26日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64月26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74月26日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同意
84月26日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94月26日关于增加2022年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104月26日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独立意见同意
116月17日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
126月17日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独立意见同意
138月23日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
148月23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同意
1510月26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
1610月26日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2023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1710月26日关于2023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同意
1812月12日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1912月12日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2月12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同意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在2022年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到公司实地考察,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并与审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的反映公司情况。

2、对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工作的监督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22年度董事会任职期间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3、2022年,在公司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13天。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分别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就公司及子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提名,并对其任职资格、履职能力进行审核并提出专门意见。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与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报酬情况进行的审议;同时,为充分调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断探讨完善绩效考核体系。

3、审计委员会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2022年本人共参加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审议通过了审计部的工作总结及计划,并对审计工作给予了一定的指导,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和进度情况。对公司年度审计等相关事项给予了合理的建议,对财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

五、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不断加强对自身的学习,加深对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理解,积极参加证监会、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切实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3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

Email:985233793@qq.com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阳建勋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