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http://ddx.gubit.cn  2023-07-24  奥佳华(002614)公司公告

关于对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86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的公告》《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称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筹划分拆控股子公司厦门呼博仕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博仕”)上市事项,并拟以总金额不超过14,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厦门智宏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智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邹剑寒、李五令(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呼博仕21.97%的股份。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做出书面说明:

1.公告显示,结合呼博仕目前的净资产等情况,公司拟以总金额不超过14,300.00万元回购呼博仕21.97%的股份。请你公司根据我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之“上

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要求,补充说明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与交易标的账面值及明确、公允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及公允性分析,以及因交易标的特殊而需要说明的与定价有关的其他特定事项。

2.你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述交易对方以总金额12,199.35万元对呼博仕进行增资。公告显示,本次交易系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呼博仕的控制,提高决策效率,整合资源实现整体价值最大化,提升呼博仕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你公司持有呼博仕的股份比例将由76.03%增加至98.00%。

(1)请你公司结合呼博仕的经营情况、你公司对其管理及控制情况等因素,说明继续收购呼博仕少数股权的必要性,实现“提高决策效率,整合资源实现整体价值最大化,提升呼博仕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具体表现。

(2)请你公司说明在2020年增资交易及本次收购少数股权交易中,你公司和交易对方是否存在“抽屉协议”或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约定。

3.请独立董事核查前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 7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

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3年7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