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注册资本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公开发行了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0亿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541号”文同意,公司3.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9年9月1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哈尔转债”,债券代码“12807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0年2月2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自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1月1日期间,共有2,968,743张“哈尔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数量共计53,489,982股,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转股由413,411,750股增加至466,901,732股,注册资本相应由413,411,750元增加至466,901,732元。
二、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以上变动情况,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总股本的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3,411,750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6,901,732元。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413,411,750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公司股份总数为466,901,732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可转债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可转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自2020年2月2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2020年2月28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引起注册资本增加事项,公司已办理了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
本次是对自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1月1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引起注册资本增加事项进行相应的变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哈尔转债”的议案》,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最后转股日为2022年11月1日,并于2022年11月2日全部赎回。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发行的“哈尔转债”(债券代码:128073)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