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关于部分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配合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工业用地规划整体安排,并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浙江省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金科技园”)签署了《土地收回补偿协议》,将公司位于哈尔斯东路2号、6号的一宗面积为14,665.21平方米(约22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交由相关部门进行收储。本次土地收储补偿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补偿依据,合计人民币5,385.0207万元(不含少量地面建筑附属物,其实际补偿金额以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报告为准)。本次土地收储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土地收储交易对方开发区管委会为政府管理机构,五金科技园系永康市国有工业园区土地开发、服务公司。其具备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标的资产为公司位于哈尔斯东路2号、6号的一宗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证号永国用2008第4226号,房屋产权证号wjy00001369、wjy0000136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4,665.21平方米(约
22亩),总建筑面积33,016.7平方米。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标的资产价值情况:截至2023年11月30日,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标的资产帐面原值合计3,501.3946万元,累计折旧及摊销2,562.6143万元,帐面价值剩余合计938.7803万元。根据各方洽商及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该资产价值合计为5,385.0207万元(不含少量地面建筑附属物,其实际补偿金额以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报告为准)。
四、《土地收回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浙江省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一)土地位置及面积
哈尔斯东路2号、6号的一宗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4,665.21平方米(约22亩),总建筑面积33,016.7平方米。
(二)收储补偿
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金额为1,099.8908万元;地上建筑物根据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的市场评估价予以回收,评估价值为4,285.1299万元。资产评估需另行委托,补偿款以第三方出具正式评估报告为准。
(三)土地交付及付款
乙方在签订协议之日起36个月内搬离,搬离前可继续使用厂房。
乙方办理完成新供地块施工许可证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土地及房屋附属设施收回补偿金支付给乙方,乙方需要配合丙方办理原产权证注销手续。
(四)其他约定
乙方搬离收回土地之前,所有安全生产责任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当确保该收回地块不存在隐瞒或虚构相关事项,不得损害第三方利益;
保证收回地块及房屋等建(构)筑物权属无争议,并保证该地块及房屋无税费欠缴、无租赁等权属限制或物权纠纷。
五、本次土地收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收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土地收储事项预计将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土地收回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30日